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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城以底价42亿元竞得浦口区NO.2021G53地块

时间 : 2021-05-20 13:33:41来源 : 中国网地产

江苏省南京市第一批集中供地正式开始。原计划出让52宗地块,但NO.2021G45地块于5月17日晚间终止出让,故最终出让51宗地块。

51宗地块总出让面积279.5万方米,起始总价840亿元。其中包括江北新区10宗,雨花台区9宗,江宁区7宗,秦淮区6宗,溧水区、浦口区各5宗,建邺区、栖霞区、六合区、高淳区均为2宗,玄武区1宗。

最终,银城以底价42亿元竞得浦口区NO.2021G53地块,楼面价6918元/㎡。

资料显示,该地块位于江浦街道浦滨路以北、城南河路以西地块,东至浦滨路,南至江淼路,西至浦云路,北至城南河路。出让面积22.18万,起始价42亿元,竞买保证金8.4亿元,建筑密度≤65%,绿地率≥20%,35米≤建筑限高≤180米。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A分区须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0方米的商务型酒店和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方米的商业超市。商务型酒店和超市建成后均由竞得人自持,不得转让、不得销售(同一集团控股子公司除外)。

C、E分区应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90000方米的文化建筑,可配套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0方米的商业。C分区须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方米的演艺中心场馆、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方米的市民中心及规划馆,地块建成后由竞得人整体运营不少于10年,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E分区须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方米的图书馆和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方米的科技馆,地块建成后由竞得人整体运营不少于10年,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在保证开发总量、各类建筑面积与建筑高度不变的前提下,容积率、建筑密度可在两个分区之间进行总量衡转移。

G分区须建设一座主体建筑高度不低于160米的商务办公楼,地上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0000方米,其中包括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方米的酒店,酒店的建筑设计要求和建造标准不得低于五星级标准,建成后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同一集团控股子公司除外);G分区不得配建酒店式公寓和商业,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方米的商务办公房,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同一集团控股子公司除外)。

H、I分区可配建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8%的零售商业且应独立设置,其余应全部建设酒店式公寓。分区内应配建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2500方米的公交首末站,其配套用房可与其他建筑复合建设。在保证开发总量、各类建筑面积与建筑高度不变的前提下,容积率、建筑密度可在两个分区之间进行总量衡转移。公交首末站由浦口区政府出资并委托竞得人代建,建成后移交浦口区政府,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浦口区政府支付给竞得人。

B、D、E分区应按每百户不少于30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同时,各分区内须分别配建不低于25方米的快件服务用房,由竞得人按规划标准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浦口区政府。

该地块商办、住宅部分须同步规划、同期开工。在C分区、E分区文化设施竣工前可销售不高于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60%;A、G分区商业办公项目竣工前允许住宅销售建筑面积不超过可售总建筑面积的80%。

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浦口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管。

该地块内因建筑业态较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关键词: 银城 南京 商住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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