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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

时间 : 2021-12-15 16:34:18来源 : 中房网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12月10日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佛山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按照《公告》,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在此之前,佛山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2%。

关键词: 二手房 个人所得税 核定征收率 转让二手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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